广西有新福利!广西医疗保障局近日介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12月1日起,广西在原来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病种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再增加开通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毒性肝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5个病种。
资料图。
资料图:医保卡。李金磊 摄
广西为慢特病参保人群提供怎样的门诊医保服务?
一、“快速办”
实行“即申即办”。参保人在出院后在该医院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自动在医保信息平台登记,即时获得待遇资格。
办理手续可分为:
(一)参保人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申报材料提交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二)参保人在异地就医:
(1)窗口办理
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申报
可选择进入以下任一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①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
②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网址:http://zwfw.gxzf.gov.cn/
③广西医保APP
④“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⑤“广西医保”微信小程序
二、“不出村”
拓展“村医通+”工程,在高血压、糖尿病结算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心脑血管、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病种在村卫生室直接结算。
三、减免范围的扩大。
在全国,之前五种慢特病列入跨省结算费用(含手工报销和直接结算)清单后,这五种并跨省结算费用已经占到所有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费用的80%以上。
纳入保障范围的38种慢性或重症疾病 来源:广西医保
另一方面,医疗机构扩围与变更后,很多人会关心,自己在之前已经享受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但是之前只选了一家定点医院,为了方便看病,现在可以多选几家医院吗?
答案是可以的,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年度备案制。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可选择3家以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医疗服务定点,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一定,中途不予变更。
参保人到广西就医,如何申请报销?
异地就医结算遵循原则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参保人需要进行以下四个步骤:
一、领取《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表》
普通门诊费异地来广西就诊的病人,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或到医保中心受理处领取《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表》,参保人员填写申请理由,异地就医确诊的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意见,医疗机构盖章。
申办材料与办理条件 来源:桂医保
二、交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组织鉴定专家评审
参保人员本人或代办人将《申报表》和申报病种所需材料(可为异地就医确诊的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及病历资料)交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在网厅、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申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组织鉴定专家评审。
三、等待审核结果
根据鉴定专家评审意见认定享受待遇资格,短信通知参保人员认定结果。
四、领取治疗卡
评审通过的,参保人员到交材料所在地领取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
异地就医虽可直接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了,这是怎么回事?
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不一,基金支撑能力和运行情况也有差异。
原则上,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幅在10个百分点左右,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在20个百分点左右。各地可以在自身情况下,合理确定跨省异地就医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来源:桂医保
在广西,报销规则如下: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年度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超出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 来源:桂医保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由统筹基金分别按以下比例分担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按照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对应的基金支付比例予以支付。
门诊特殊慢性病结算 来源:桂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