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是单位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职工医保因某些原因中断了
会有什么影响呢?
还可以补缴吗?
今天,咱们一起来了解下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为职工医保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
答: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医保政策为例: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村居民有用人单位的,随同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
3.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设立的外国组织代表机构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组织代表机构及其所雇用的中方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
答:1.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2.影响生育待遇享受。
新政策规定,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条件原则上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参保女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才能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分娩或流产前补缴欠费的,补缴后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注: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3.影响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5年以上),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后,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出现断缴,会影响您的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还未缴够规定年限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需要说明的是,连续参保与待遇享受紧密关联,大家应提高连续参保的意识,避免因医保关系中断导致待遇受影响。
来源:桂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