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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大力培育引进人服龙头企业和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合肥出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09-251

9月23日,由合肥市人社局起草,经合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经合肥市政府同意后,《合肥市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正式出台。主要目标为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1600家以上,从业人员总量超过3万人,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突破500亿元……


《行动方案》明确,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创新赋能能力,着力形成立足全市、服务全省、面向长三角、跻身全国第一方阵的人力资源服务新高地。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1600家以上,从业人员总量超过3万人,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突破500亿元,培育和引进20家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和20家细分领域领军企业,产生1~2家上市机构。建成国家、省、市三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2~3个专业性或行业性人才市场;年服务用人单位达50万家次。

《行动方案》提出,聚焦合肥市打造“6+5+X”产业集群体系,对于为合肥市重点企业从市外引进人才年税前薪酬达到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按猎头服务费的30%、40%、50%给予奖励;成功引进A类或B类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猎头服务费的50%以上给予奖励,单笔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享受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上榜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合肥市将分别给予80万元、40万元奖励。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入选安徽省服务业百强排行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落实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计划,统筹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入统”企业成长链条。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升规入统”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20万元奖励。

另外,支持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实力的人力资源科技型、创新型机构积极参与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通过认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在国家级赛事中获奖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高新技术等科技型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10万元奖励。

今后,合肥市还将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以多种方式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省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才(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市场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合肥市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24〕2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合肥市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9月6日-10月7日

二、公示地点
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hefei.gov.cn/)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在线建议可以通过本网站调查征集模块在相关征集内容公告中选择我要留言直接进行留言。

四、通讯地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政务外环路88号)
邮编:230071       联系电话:63536035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合肥市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24〕2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

(一)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受我市重点企业委托,为我市重点企业从市外引进年税前薪酬达到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人才或从市外成功引进A类或B类人才。其中,重点企业指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总部经济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招商企业、高端生产性服务机构(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名单为准)。
2.从市外引进的人才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3.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引进同一人才的,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三)奖励标准
1.从市外引进年税前薪酬达到30万元的人才,按猎头服务费的30%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
2.从市外引进年税前薪酬达到50万元的人才,按猎头服务费的40%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
3.从市外引进年税前薪酬达到100万元的人才,按猎头服务费的50%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
4.从市外成功引进B类人才,按猎头服务费的60%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单笔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
5.从市外成功引进A类人才,按猎头服务费的80%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单笔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
6.每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个申报年度享受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奖励机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人才引进过程中机构与重点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才推荐报告、服务费打款证明等,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材料应加以注明或隐去;
4.引进人才与重点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薪酬水平等佐证材料;
5.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认定具体以合肥市发布的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准);
6.申报承诺书(附件5)。

(五)申报时间
 奖励申报时间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为准。

二、营收增长奖励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当年11月已在库,年度营业收入达2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超过上年度营业收入10%的人力资源服务业规上企业(退库国家代报企业除外)。

(二)奖励标准
1.年度营业收入达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且较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过15%的(含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为0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年度营业收入达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且较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未达到15%、超过10%的,分别给予5万元、15万元、25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营收增长奖励申请表》(附件2);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企业申报奖励年度12月份及上年度12月份财务状况统计表;
4.政策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奖励申报时间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为准。

三、知名品牌奖励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无不良信用记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首次上榜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奖励标准
首次上榜中国500强企业的,给予80万元奖励;首次上榜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给予40万元奖励(就高不重复,递增一个层级按差额补足相应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知名品牌奖励申请表》(附件3);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企业排名相关证明材料;
4.政策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奖励申报时间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为准。

四、国家级赛事奖励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无不良信用记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品研发、技术创新、项目开发等创新创业类赛事中获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奖励标准
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家级赛事奖励申请表》(附件4);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获奖奖状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政策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奖励申报时间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为准。

五、申报程序
本实施细则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营收增长奖励、知名品牌奖励、国家级赛事奖励,申报主体通过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进行网上申报,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须书面承诺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2.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行动方案》第7条“强化知名品牌企业培育”中“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入选安徽省服务业百强排行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第16条“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市场格局”中“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省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才(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市场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均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63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

4.《行动方案》第6条“实施上市机构培育计划”中“加快实现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市零的突破,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第8条“精准培育规上重点企业”中“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升规入统”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20万元奖励”,第13条“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高新技术等科技型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10万元奖励”均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3〕7号)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

5.《行动方案》第9条“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中“支持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实力的人力资源科技型、创新型机构积极参与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通过认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按照《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计划》(合政办〔2022〕17号)有关规定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第17条“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中“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导制定行业标准或省级、市级地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我市有关优惠政策”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程序申报。
本实施细则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其他政策已明确可叠加享受的除外)。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本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申请表
2.营收增长奖励申请表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知名品牌奖励申请表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家级赛事奖励申请表
5.政策申报承诺书

附件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一、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二、人才引进汇总表
用人单位
所在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引进人才数
(可自行添加)














合计

申请引才奖励金额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三、人才引进情况一览表(明细)
用人单位名称
引进人才姓名
引进时间
引才地
现任职务
年税前薪酬单位:万元
是否A
B类人才
合同期限
联系方式
(可自行添加)






















































附件2
营收增长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202X1-12月营收(万元)

202X+11-12月营收(万元)

增幅

申请金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知名品牌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获得称号
(企业排名)

取得时间

申请奖励金额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4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家级赛事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类赛事名称、获奖等次

 获奖时间

申请奖励金额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5
申报承诺书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
一、申报政策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如有失信、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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