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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实施《2027年政府收支 分类科目》的通知
2026-08-276

财政部印发《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保持现有科目体系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局部完善,自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实施。本次调整涉及风力发电、长期护理保险、乡村振兴、租车费、软件购置等多项科目变化,各单位在预算收支管理中请同步执行。


通 知 全 文

财预〔2026〕6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在《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请在预算收支管理中执行。

特此通知。

附  件

1. 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略)
2. 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方案
3. 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前后对照表

财政部

2026年8月10日

· · · · ·

附 件 2

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
科目调整方案

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在保持现有科目体系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局部完善。主要情况如下:

一、根据政策变化修订相关科目

01


因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调整,将"风力发电增值税退税"(101010133目) 修改为"海上风力发电增值税退税",相应修改其说明。

02


因融资租赁增值税退税政策调整,删除"融资租赁增值税退税"(101010135目) 科目。

03


因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修改"森林植被恢复费"(1030222项) 和"草原植被恢复费收入"(103044507目) 科目的说明。

04


过渡期 (2021—2025年) 结束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常态化帮扶资金。修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收入、支出及转移支付科目名称和说明,将相关表述改为"常态化帮扶";删除"贷款奖补和贴息"说明中"农村欠发达地区"表述;将"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更名为"用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05


根据三峡后续工作调整,修改"三峡后续工作"(2136902项) 科目说明,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用途调整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安全保障、城镇迁建区居住安全保障等方向。

06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有关政策,大规模增设收入、支出及一般公共预算科目

基金收入类:增设"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收入"(10213款) 及职工/居民保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等项级科目;
基金支出类:增设"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出"(20913款) 及待遇支出、失能等级评估费、委托经办服务费等等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类:增设"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长期护理保险缴费""长期护理保险资助参保""财政对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补助"(21020款) 等;
? 同步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相关名称说明中的"医疗"改为"医疗和长期护理";在"社会保障缴费"说明中增加"长期护理"表述。

07


修改"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款) 说明,明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在此科目反映";修改"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20830款) 说明,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长期护理保险费不在此科目反映的表述。

08


根据工伤和失业保险有关政策,增设"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2080509项) 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2080510项) 科目,相应修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 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99项) 的名称和说明。

09


根据近年来偿债备付金有关规定,增设"安排偿债备付金"(51308款) 科目,反映设置和补充债务偿债备付金的支出。

10


为规范租车费管理,增设"租车费"(30241款) 科目,反映单位 1个月及以上 的租车费用(1个月以内的短期租车含出租车不在此科目反映)。相应修改"办公经费"(50201款) 和"其他交通费用"(30239款) 说明。

11


根据退出消防员安置和士兵制度改革有关政策,修改"退职(役)费"(30303款) 说明,在"退役金"后增加"等"的表述,并将其中的"士官"修改为"军士"。

二、配合预算管理等需要修订相关科目

01


增设"医疗保障罚没收入"(103050135目) 科目,反映医疗保障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

02


将"财政监察"(2010606项) 科目名称修改为"财政监管",对应修改其说明。

03


修改"污水处理费收入"(1030178项) 科目说明,规范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表述。

04


修改"培训费"(50203款、30216款) 说明,明确为"在开展培训期间发生的……各类培训费用",并增加"(含网络培训)"的表述。

05


修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款) 说明,增加"新能源汽车电池租赁费"的表述。

06


为明确单独购置的软件、与硬件不可分割的软件相关支出列支科目,修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0907款、31007款)、"无形资产购置"(30922款、31022款)、"设备购置"(50306款、50404款) 的名称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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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财预〔2026〕67号)
整理发布:财会知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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