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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公安局、民政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数据局联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育儿补贴申领
“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广西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提升育儿补贴申领工作效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效便民、数据共享、协同联动为目标,全面整合育儿补贴申领资格审核、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核验、个人身份信息核验、依法被收养儿童及0—3岁纳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等关联事项,打通部门数据共享,精简办事流程,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异化受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及群众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数据赋能,实行申领“全程网办”。育儿补贴在已有支付宝、微信“育儿补贴”小程序申领渠道的基础上,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桂通办”)或“智桂通”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新增申领渠道。强化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业务协同,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婚姻、儿童福利等数据自动调取核验,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提升育儿补贴申领办理效率。
(二)深化流程再造,实现服务“好办易办”。全面梳理育儿补贴申领流程,全面优化申领规范、申领渠道、办事指南、表单配置、办理流程图、常见问题解答等“一次性告知”服务内容,同时,根据业务调整和实施情况及时更新,切实实现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一站式办理。
(三)线上线下融合,提升申领体验感。建立健全“线上申领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服务模式,完善“一键”申报、进度查询、结果反馈等功能,提升群众线上办理体验。夯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阵地,规范窗口设置,配齐服务人员,为不熟悉线上操作或需要现场咨询的申领人提供办理指导、帮办代办、答疑解惑等服务,确保各类群体都能方便、快捷地完成申领。
三、职责分工
(一)牵头单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总体统筹协调,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全区统一的办事标准,全面梳理事项要素、发布办事指南;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推送、交互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确保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成功调用、数据正常核验;汇总各部门核验结果数据;组织实施育儿补贴申领资格审核及工作人员培训。
(二)配合单位
自治区公安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推送、交互个人身份信息,确保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成功调用、数据正常核验。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推送、交互依法被收养的儿童、0—3岁纳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的儿童信息,婚姻信息,确保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成功调用、数据正常核验。
(三)指导及技术支撑单位
自治区数据局:负责做好“桂通办”“智桂通”移动端等平台运营支撑工作;指导各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配合做好“一件事”上线运行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工作方案。各配合单位、指导及技术支撑单位要指定业务处室及联络员,按照职责分工倒排工期,协同发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二)严格标准规范,确保数据安全。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核验过程中获取的公民隐私信息严格保密。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服务知晓度。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宣传工作,充分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告栏、村(社区)宣传栏、助产机构等阵地,通过发布办事指南、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讲解、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育儿补贴有关政策及办事流程等内容,切实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办事便利度。
一、补贴对象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3周岁以下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予以发放补贴。
二、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1.线上申请
(1)支付宝、微信“育儿补贴”小程序
申领人在手机端打开支付宝或微信“育儿补贴”小程序,线上申请、查询进度。
(2)“智桂通”移动端或“桂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申领人通过手机打开“智桂通”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或通过电脑联网搜索“桂通办”(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的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入口,进行线上申请、查询进度。
2.线下申请
申领人可在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场申请、查询进度。也可通过上述方式线上查询进度。
(二)资格审核
1.大数据比对。提交申请后,自动进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核验,个人身份信息核验,依法被收养的儿童、0-3岁纳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的儿童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社会保障卡信息核验。
2.初审。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对个人申请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并报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领人并做好政策解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线下个案核实相关工作。
3.审核确认。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补贴发放名单,并将相关信息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资金发放
育儿补贴资金按年度发放,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集中发放上一季度经资格审核确认人员的育儿补贴。
(四)信息反馈
1.线上。通过支付宝、微信“育儿补贴”小程序,“智桂通”移动端或“桂通办”查询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的相关信息。
2.线下。申领人可在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场查询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的相关信息。
三、办理材料
1.必要材料
(1)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申请表
线上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线下申请需工作人员下载打印,经申领人确认并签字后扫描上传原件。
(2)出生医学证明
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拍照上传原件。
(3)居民户口簿
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个人页,拍照上传原件。
(4)收款信息
婴幼儿或申领人的社保卡/银行卡信息。
2.非必要材料
(1)结婚证
申领人为婴幼儿生父/生母且婚姻状况已婚时需提供,拍照上传原件。
(2)离婚证及注明抚养权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申领人为婴幼儿生父/生母且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提供,拍照上传原件。
(3)有关情况说明或其他材料
申领人为婴幼儿生父/生母且婚姻状况为丧偶或其他情形需提供,拍照上传原件。
(4)收养登记证
申领人为婴幼儿养父/养母时需提供,拍照上传原件。
(5)婴幼儿监护人证明材料
申领人为其他监护人时需分别拍照上传提供以下材料:
①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②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③儿童福利机构:机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婴幼儿页(如婴幼儿户籍未在集体户口上的,需提供监护权佐证材料)。同时,需携带加盖该机构公章的《育儿补贴申请表》。
(6)身份证明材料
线下申请需提供申领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7)死亡医学证明和居民户口簿
婴幼儿未完成户籍登记且死亡的,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和申领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拍照上传原件。
四、办理时限
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自提交申请至资格审核,法定办结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附表: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申请表(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