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系统化推动零售业发展。
激发零售新动能,离不开人才。
《意见》就强化零售业的人力支撑作出专门部署。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零售从业人员,《意见》提出了两个“纳入”。
其一:完善零售人才培养体系,支持零售经营主体与院校、商协会合作,培养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并纳入各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其二: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零售从业人员纳入各地人才引进政策范围。
这意味着,高素质零售从业人员会进入地方政策优待通道,在薪资待遇、发展空间等方面更有优势。
《意见》还从“稳定”和“灵活”两个方面提出促进零售业就业措施。
一方面,让员工队伍更稳定——
鼓励零售经营主体稳定员工队伍,更多采用劳动合同制用工,改善员工福利,吸纳困难群体就业。
另一方面,让灵活就业更便捷——
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对零售经营主体符合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加快审批流程。
除了跟零售从业人员直接相关的政策,《意见》还提出很多有力举措促进零售业发展。
比如,提升步行街和商业街区品质,打造“零售+”新生态。
再如,在用地保障、融资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推出一揽子措施。
其中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按规定落实稳岗促就业相关政策。
这些政策举措有利于零售业开疆拓土、迭代升级,既创造更多岗位,又提高从业人员的就业质量。
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为什么要强化人力支撑,重视吸纳就业?
零售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
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测算,全国零售业带动就业超8000万人,约占全国就业人口的11%,居第三产业各行业之首。
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指从事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的采购与销售、贸易经纪代理、再生物资回收等工作的人员。
生活中常见的采购员、营销员、收银员、摊商、农产品购销员等,都属于这类职业。
近年来,连锁经营管理师、互联网营销师等新职业不断涌现,零售业的就业渠道更加多元。
随着新政策落地,零售从业人员迎来职业发展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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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