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关于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自律公约
最新动态
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关于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自律公约
2026-06-307





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关于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自律公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为,促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良性发展,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向全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出如下自律公约:

第一条 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筑牢安全底线

行业各机构要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坚决摒弃通过损害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和社保基金安全,换取利益的短视行为,做到知敬畏、存戒惧,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切实彰显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责任担当。

第二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自觉遵守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各项社保业务,郑重承诺不实施、不参与、不协助、不纵容任何形式的骗取套取社保基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不违规申领稳岗返还资金;

(二)不虚构劳动关系为无实际用工关系人员办理参保、补缴、待遇申领;

(三)不以虚构工伤事故、伪造工伤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四)不采取短期参保、虚假解除劳动关系、挂靠参保等方式骗取社保待遇;

(五)不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六)不截留、挪用稳岗返还资金。

(七)不出借、出租资质,为他人骗取套取社保基金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条 健全内部风控制度,规范经办流程

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的培训教育,提升合规经办能力。建立健全社保业务内部风控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加强对社保账户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隐患,构建权责清晰、合规有序的社保基金安全防控体系。

第四条 主动接受监督管理,配合调查检查

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和案件调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发现行业内涉嫌欺诈骗保行为的,主动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 践行诚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承诺诚信经营,主动公示自律公约内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行业协会、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协会将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会员权限等惩戒措施,并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让我们携手行动,严守社保基金安全底线,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生态,为促进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合规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作出积极贡献!


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6年6月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