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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面试可以不填家庭情况!这些隐私可拒绝回答→
2026-06-186


有网友分享

自己参加面试时被要求填写登记表

表格中除了个人信息外

还要求填写家庭情况

包括家庭成员的

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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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全网热议



不少网友表示

这类表格在求职过程中很常见

但填写时难免感到不适

甚至不理解为什么要填

评论区舆论几乎一边倒

大家并非不理解企业的考量

只是认为信息收集一旦越界,性质就变了

甚至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

网友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

《光明日报》曾报道过一则真实案例——有求职者在面试前按要求填写了包含父母工作、收入在内的详细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自己的手机开始不断收到相亲、贷款公司的骚扰电话和短信。


面对这类“查户口”式填表

不少网友分享了应对办法

建议部分非必要信息可以选择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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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提出

家庭相关信息可仅填写紧急联系人

且这项内容可以在入职后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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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家庭成员
这些隐私问题也可拒绝回答

要求填报家庭成员信息

只是面试 “查户口” 的冰山一角

不少网友反映面试中

还常会被问及婚育相关问题:


“有交往对象吗?打算何时结婚?”

“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

“是否考虑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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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很多求职者不知道

面对这类提问,你完全有权拒绝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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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人社部等九部门2019年联合发文明确: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违者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工会曾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不得在招聘广告、录用条件中设置针对女性的歧视性条款,更不能在劳动合同内附加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不合理约定,确保女性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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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遇到面试隐私侵权

可以这样做


  1. 保留证据——招聘广告截图、面试登记表照片、聊天记录


2. 拨打12351——通过广东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免费咨询律师


3. 投诉举报——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反映


求职是双向选择

企业在挑选求职者

求职者也在考察企业

找工作时擦亮双眼

对不合理要求请勇敢说“不”!


源:广东普法、广东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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