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分享
自己参加面试时被要求填写登记表
表格中除了个人信息外
还要求填写家庭情况
包括家庭成员的
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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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全网热议
不少网友表示
这类表格在求职过程中很常见
但填写时难免感到不适
甚至不理解为什么要填
评论区舆论几乎一边倒
大家并非不理解企业的考量
只是认为信息收集一旦越界,性质就变了
甚至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
网友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
《光明日报》曾报道过一则真实案例——有求职者在面试前按要求填写了包含父母工作、收入在内的详细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自己的手机开始不断收到相亲、贷款公司的骚扰电话和短信。
面对这类“查户口”式填表
不少网友分享了应对办法
建议部分非必要信息可以选择不填写
也有网友提出
家庭相关信息可仅填写紧急联系人
且这项内容可以在入职后再补充
不止家庭成员
这些隐私问题也可拒绝回答
要求填报家庭成员信息
只是面试 “查户口” 的冰山一角
不少网友反映面试中
还常会被问及婚育相关问题:
“有交往对象吗?打算何时结婚?”
“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
“是否考虑生二胎?”
……
其实,很多求职者不知道
面对这类提问,你完全有权拒绝回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人社部等九部门2019年联合发文明确: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违者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工会曾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不得在招聘广告、录用条件中设置针对女性的歧视性条款,更不能在劳动合同内附加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不合理约定,确保女性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如果你遇到面试隐私侵权
可以这样做
保留证据——招聘广告截图、面试登记表照片、聊天记录
2. 拨打12351——通过广东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免费咨询律师
3. 投诉举报——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反映
求职是双向选择
企业在挑选求职者
求职者也在考察企业
找工作时擦亮双眼
对不合理要求请勇敢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