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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月27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我国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事实上,对休假权益的保障与细化,一直是我国劳动立法的重要方向。目前,全社会通行的基准仍是自2008年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来源:新华社、人社部
为何修订?各方解读
2026年1月27日,人社部宣布推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修订,旨在让年假制度真正落地。这部自2008年施行的条例,已跟不上近二十年经济社会的发展节奏,修订可谓时势所趋。
一、 修订背景:经济社会变迁催生新需求
近二十年来,经济体量、就业方式、人口结构的巨变,让原有年假制度的短板愈发凸显。
1. 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亟待明确
平台经济爆发式增长,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扩大,但这类劳动者的休假权利此前缺乏明确界定,休假方式、工龄认定等问题亟待解答。
2. 民生诉求倒逼制度升级
人均寿命延长、家庭结构与责任日趋复杂,大众对工作生活平衡、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原有的年假天数和档位设置,已难以匹配现实诉求。
3. 制度执行梗阻重重
尽管年假制度已推行多年,但“看得见休不上”是不少人的常态,核心梗阻集中在三点:
- 企业层面:部分民营企业、制造业、服务业以“岗位缺人”为由限制休假,甚至将法定节假日计入年假;还有企业用绩效、全勤奖施压,让员工不敢休假。
- 员工层面:维权顾虑多,担心投诉、仲裁会丢工作,多数人选择忍气吞声。
- 监管层面:企业违规成本低,缺乏常态化监督,导致休假难问题长期存在。
二、 修订亮点:聚焦落实与灵活度,保障休假权利
此次修订并未调整“5年、10年、15年”对应的年假天数档位,而是从工龄累计、休假灵活性、权益保障三个维度优化规则,让年假从“纸面福利”变成“实际权益”。
1. 工龄累计规则更人性化
明确累计工龄满一年即可享受年假,劳动者跳槽后工龄可连续计算,无需因换工作重新清零。同时细化入职、离职时的年假折算规则,保障劳动者“无缝衔接”享受福利。
2. 休假灵活度大幅提升
- 年假可分多次休,最多可分三次,还能与法定节假日拼接,满足多样化休假需求;
- 当年未休完的年假,经书面同意可跨年度安排;
- 产假、婚假等假期单独计算,不占用年假额度;部分地区试点2.5天休假模式、雪假,进一步丰富休假形式。
3. 强化监督与处罚,提升违规成本
- 将年假落实情况纳入劳动监察常态化重点,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 企业未按规定安排休假,需支付三倍工资补偿,同时加付一倍赔偿金;违规企业还会被纳入失信名单,影响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 简化维权流程,开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7天内即可介入处理。
三、 国际借鉴:他山之石,可攻玉
对比发达国家的年假制度,我国现行标准仍有提升空间,其成熟经验值得参考:
1. 年假天数差距明显
法国、西班牙的法定年假可达30天,德国年假约5-6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在20天以上,而我国工作满20年的劳动者,年假天数才达到15天。
2. 享受门槛更低
多数发达国家从员工入职第一天起计算年假,兼职、灵活就业人员同样享有休假权利,且明确规定年假不可折现,必须强制休假。
3. 执行保障更有力
发达国家依托强大的工会组织和严格的劳动监察体系,大幅提高企业违规成本,让年假制度的执行更具刚性。
总结
此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修订,核心是从“制度完善”转向“落地执行”,既回应了灵活就业群体的权益诉求,又通过优化规则、强化监管,破解休假难的痛点。未来若能进一步借鉴国际经验,适当提高年假天数、降低享受门槛,将更好地平衡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发展,让“带薪休假”真正成为全民福利。
